我公司机械加工所产生的含油(乳化液)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并且保证含油率在3%以下,可否按照一般固废来进行管理转运。

  你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200-08、900-006-09。同时明确,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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