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纪委机关与湖滨区监委合署办公,共有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申诉复查复议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至第六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15个,分别为: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机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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