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3月1日专电(记者付昊苏)近日,郑州居民吴伟春因在随身的钥匙链上携带了一把弹簧水果刀,被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此事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网友调侃“倒霉摊上事儿”,但钥匙链上挂把水果刀的现象较为普遍,如果这样“摊上事儿”,那么摊上事的究竟还有谁?

  吴伟春怎么也想不到,钥匙链上的一把水果刀给自己惹“祸”上身。1月28日下午,他在郑州市客运南站附近,敞着怀走着,两只手分别提着东西,挂在腰间的钥匙串露了出来。一个便衣民警拦住了他,要求他配合工作,带他来到了派出所。

  民警告诉吴伟春,经过鉴定,他钥匙链上挂的是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属于管制刀具。于是吴伟春被警方带到了看守所,拘留3天。

  这把刀刀身长63毫米、刀鞘长95毫米,水果刀的说明上写着:适合各类瓜果削皮等,外出郊游等携带更加安全方便。吴伟春想不明白,一把从正规超市购买的水果刀,刀具上写明是削水果用,可以外带旅游,怎么就成了管制刀具。“如果知道是管制刀具,我也不会一直挂在钥匙链上”。

  郑州警方回应,按照公安部发布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第3项:“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属于管制刀具。吴伟春的这把刀被认定为管制刀具,毫无疑问。

  吴伟春认为,随身带着这把刀只是用来削水果,并无恶意,而且他一直本分老实,从未有过不良记录,自己就这么糊里糊涂被拘留了三天很委屈。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后,许多人也认为吴伟春挺“冤枉”。“钥匙链上挂水果刀也就是图个方便,拘留三天太过分了”。

  郑州警方对此回应,按照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时值春运期间,事发地又是案件高发区,警方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盘查时,发现吴伟春随身带管制刀具,对吴伟春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也有法律界人士对于这个处罚有不同意见。河南晟大律师事务所王四化律师认为:进行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行为性质和受危害程度相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也规定,如果行为特别轻微,可以减轻处罚或者是免于处罚。因此这个处罚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处罚是否妥当,仍有待商榷。

  网友调侃吴伟春“倒霉摊上了事儿”。但记者不禁要问,错的只有吴伟春一人吗?如果不是,那究竟是谁该“摊上事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面对吴伟春的那把刀,许多人也不知道它属于管制刀具,一些市民称“如果买了可能也会挂在钥匙链上”。公民法律意识薄弱,对于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不清楚,公共教育缺失“这事儿该有人摊”。

  既然消费者购买并携带管制刀具可能“摊上事”,那么管制刀具的生产和销售商应该尽到告知义务。而记者在郑州的商场和超市里看到,在“生活柜台”上无论是各类水果刀具还是体形较大的菜刀、斩骨刀,其产品说明中也全然没有“管制刀具”字样。生产销售环节的告知缺失,“这事儿该有人摊。”

  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经销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也要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购买管制刀具显然没有条文规定的这么复杂。市场监管的缺失,“这事儿该有人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市民购买了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搭乘公交车辆,就涉嫌危害公共秩序。但对于“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界定比较模糊。如果定义商场为公共场所,那么就意味着消费者在商场里一旦购买就已经触犯了法律,就应该要受到行政处罚。相关立法细节的缺失,“这事儿该有人摊。”

  一把水果刀引发一场官司,小事情暴露出大问题。为了让吴伟春的遭遇不再上演,“摊上事”的各方都应该携手努力,消除乱象,尽快规范完善管制刀具的管理。

  糯康今日执行死刑全国两会北京不封路香港限带2罐奶粉离境安倍施政演说李天一下周批捕格力集团总裁被免职张吉龙退出亚足联竞选中国10亿美元富豪故宫筒子河万根玉米芯神十今夏发射全军更换军车号牌女硕士年薪5万教皇本笃十六世辞职金正恩罗德曼看篮球赛周克华女友将宣判


本文由:login_极悦娱乐·(中国区)官方直营平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