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1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金碧华先生召集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公司拟投资建设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规划总投资额4.8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8万吨/年高端轻质白油产品、10万吨/年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12,000标立方/小时轻烃综合利用的生产能力。为办理后续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工作,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该项目有关手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公告》(2020-034)。

  公司拟于2020年11月25日14:30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拟投资建设“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规划总投资额4.8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8万吨/年高端轻质白油产品、10万吨/年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12,000标立方/小时轻烃综合利用的生产能力。

  2、2020年1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后续将根据授权办理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3、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建设内容:本项目深入延伸至下游产业链产品,生产高端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并对轻烃组分进行切割进行综合利用,同时,对低分气、循环氢外排气富含氢气的废气进行氢气回收。

  5、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将形成8万吨/年高端轻质白油产品、10万吨/年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12,000标立方/小时轻烃综合利用制氢气的生产能力。

  7、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83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以多种方式筹集资金。

  公司坚持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战略,追求高质量的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发展绿色石化产业,本项目的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属于公司原有产品的下游产业链再延伸产品,且市场供不应求,为此公司提出建设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轻质白油生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以发展环保芳烃油为基础,将产品进一步加氢精制,生产适合于市场需求的轻质白油和食品级白油,进一步提高产品价值和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需完成相关系列手续的办理。在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公司将认真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规、规范要求,贯彻土地集约、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确保安全、文明、清洁生产。

  上述项目存在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下游项目变化调整、市场竞争、技术风险等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14: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兴路1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线,下午14:00-16:00。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39”,投票简称为“博汇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线、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2020年11月2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线、此股东参会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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